富县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富县,古称鄜州,位于陕西北部,延安市南部,县域总面积4182平方公里,居陕西省第五,延安市第一。全县辖8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241个行政村,总人口14.7万人。210国道、309国道、西延铁路、黄延高速公路、开工在即的西延铁路复线和青(岛)兰(州)高速公路经县城交叉过境,交通优势明显。境内有洛河、葫芦河两大水系,流域面积3060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4.76亿方,中小水库库容量1252万方,水能蕴藏量2.7万千瓦,地下水总量5392万方。县境内已探明原煤储量24亿吨,原油储量3000多万吨,天然气储量14.6亿方,紫砂陶土储量500万吨,石灰石储量140万吨,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1.8%。县内有各种文物景点200余处(个),著名的有秦直道遗址、杜甫故居羌村遗址、宝室寺铜钟、石泓寺石窟、柏山寺塔、开元寺塔、八卦寺塔群等,著名的“直罗战役”就发生在这里,县境内的东村会议旧址,直罗、茶坊烈士陵园、榆林桥战役旧址等已成为延安“红色革命旅游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